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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与申报操作指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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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与申报操作指引

来源:科小信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:2026-09-29 15:00 浏览:141
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"自行判别、申报享受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"的办理方式。

一、适用判断

  • 主体:会计核算健全、实行查账征收、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;
  • 行业:不属于负面清单行业(烟草、住宿餐饮、批发零售、房地产、租赁和商务服务、娱乐业等);
  • 活动:属于研发活动,不适用常规性升级、直接应用已有成果等情形。

二、费用归集

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,归集人员人工、直接投入、折旧摊销、设计试验与其他相关费用,其他相关费用不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 10%。

三、申报享受

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,通过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申报享受;也可在预缴申报时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(具体口径以当期政策为准)。

四、留存备查资料

  • 研发项目立项文件、研发人员名单;
  • 研发费用辅助账及汇总表;
  • 研发成果相关证明材料;
  • 委托、合作研发合同(如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