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设立技术转移奖补资金,对技术转移输出方、受让方、服务机构等给予奖补。
一、支持范围
- 省内高校院所、企业等技术输出方的技术合同成交额;
- 省内企业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成交额;
-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的技术交易;
-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、技术经纪人等。
二、补助标准
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,并设置单笔和年度上限,具体比例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。
三、申报程序
技术合同须先完成认定登记 → 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材料 → 主管部门审核公示 → 资金拨付。
江苏省设立技术转移奖补资金,对技术转移输出方、受让方、服务机构等给予奖补。
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,并设置单笔和年度上限,具体比例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。
技术合同须先完成认定登记 → 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材料 → 主管部门审核公示 → 资金拨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