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2026年10月14日 欢迎光临科技型中小企业-科小信息服务中心官网
设为首页| 加入收藏

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年度通知要点

首页 ›政策资讯 ›地方政策 ›正文

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年度通知要点

来源:科小信息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:2026-10-09 10:00 浏览:197

江苏省每年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,明确当年度评价工作的具体安排。以下为通用要点。

一、批次安排

省级科技管理部门通常分若干批次集中受理、审核并公示,企业可在当年度内按批次提交。

二、评价对象

在江苏省内注册的居民企业,符合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。

三、材料要求

  • 企业营业执照;
  •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);
  • 科技人员名册及社保缴纳证明;
  • 研发项目立项文件与研发费用辅助账;
  • 知识产权证书等科技成果证明材料。

四、结果运用

取得入库编号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科技金融支持等政策,并作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等认定的重要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