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在提交评价前,建议先对照以下四项基本条件逐条自查。
条件一:注册地
须为中国境内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的居民企业。分公司、代表处等非法人主体不符合条件。
条件二:规模指标(同时满足)
- 职工总数 ≤ 500 人;
- 年销售收入 ≤ 2 亿元;
- 资产总额 ≤ 2 亿元。
三项指标以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数据为准,任一项超标即不符合。
条件三:产业方向
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、限制和淘汰类。可通过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核对。
条件四:合规记录
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、科研严重失信行为,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小结
四项全部满足后,再进入指标评分环节;或直接核对是否符合"直通车"条件。